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土建III标
修改/补遗/澄清通知(第001号)
各投标人:
一、根据《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土建III标》招标期间各投标人的投标疑问,现答疑内容如下:
1、请提供坝址处P=20% 10月和11月的月平均或旬平均流量。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二水文气象。
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5页:“渣场设计容量约1470万m³”与《施工场地规划图》中所示“1240万m³”不一致,请澄清以哪个为准?
回复:渣场设计容量均满足该标段弃渣需要。
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30页,条款2.5施工供电:“(1) 发包人在现场向承包人指定l0kv施工供电接线点。”请明确接线点的具体位置,以便规划供电线路布置。
回复:大坝左岸下游约150米建有10kV环网箱,用于施工供电。
4、《工程量清单》 组号3左岸15孔泄洪冲沙闸工程:门机大梁混凝土C45W6F50(二级配)872m³,图中未找到具体部位,请明确。
回复:详见泄洪闸结构图(附图11),并与招标图纸配合使用。
5、结合招标文件中附图10《施工场地规划图》与附图6《老木孔航电枢纽二期围堰结构布置图(2-1)》的坐标信息,发现上游围堰起点与104#道路终点错开且与金属结构拼装场存在施工干扰,301#道路终点与下游围堰起点错开,请复核是否有误?
回复:招标人已完成现场施工道路布设,详情请投标人现场调查。进基坑道路根据现场情况及工程需要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6、请明确泄洪闸消力和海漫的具体分缝分块桩号及分缝处理措施。
回复:详见泄洪闸消力池和海漫结构布置图(附图12)。
7、(1)条款出处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2.6款“本工程所需的全部骨料、拌制混凝土、钢筋、水泥(袋装)均由发包人提供,具体的价格(含税)和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以固定的甲供材不含税价进入计取,在计税时,应将甲供材扣减后进行计税,不得将甲供材重复计税,否则作废标处理。”
2)、根据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格式条款》专用条款5.2(6)材料结算,由发包人提供的各材料的结算按如下原则确定:
①混凝土
按照拌和站出机口签认的成品混凝土换算成体积数量后进行扣款,即甲供砼扣款=实际供应砼方量×甲供砼含税单价。
②钢筋
a.按照实际供货量(按吨)乘以发包人供货单价进行扣款,即甲供钢筋扣款=实际供应钢筋重量×甲供钢筋含税单价。
③水泥
a.按照实际供货量乘以发包人供货单价进行扣款,即甲供水泥扣款=实际供应水泥重量×甲供水泥含税单价。
④粗、细骨料
a.按照实际供货量乘以发包人供货单价进行扣款,即甲供骨料扣款=实际供应骨料方量×甲供骨料含税单价。
(2)疑问
在《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投标报价时甲供材按不含税计取,综合单价中不含甲供材料的税金,但在《合同条款》扣款时按照甲供材含税价格进行扣除,报价的甲供材料费与合同扣款的甲供材料费存在矛盾。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2.6款中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以固定的甲供材不含税价进入计取,在计税时,应将甲供材扣减后进行计税,不得将甲供材重复计税,否则作废标处理”内容。
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