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溪谷项目(三期)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鹤山溪谷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09-510131-04-05-964919 】FGQB-01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09-510131-04-05-964919 】FGQB-01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山溪谷项目(三期)建筑工程。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
2.3工程规模:鹤山溪谷项目(三期)总建筑面积约13.34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3.57万平米,地面建筑面积约为9.77万平方米;建筑业态包括住宅高层、商业、办公楼。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鹤山溪谷项目(三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具体包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处理、建筑工程、室内初装修工程、门窗栏杆工程、幕墙工程(含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矩管装饰、雨篷等)、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预留预埋、电气工程(不含变配电和户表工程)、电梯工程等)、人防工程、总平管网工程(不含弱电、给水、供电等管网)等;幕墙、栏杆、百叶、门窗等在建设施工范围内的专业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也包含在本次范围内。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111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其中一批次商业部分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工期为564天,二批次住宅部分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工期为7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 近5年( 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0万平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近6年( 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在1个已完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业绩证明),项目管理人员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等,须为本单位人员(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蒲江县
邮 编: /
联 系 人: 余女士
电 话: 1898050378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航空路7号华尔兹广场B座1802
邮 编: /
联 系 人: 蒋霖、谭凯
电 话: 133508931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jianglin@cntcitc.cn.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 7月 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