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购标的公司
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选聘比选文件澄清公告
各比选申请人:
现对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购标的公司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选聘比选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3.1“最高限价:480000.00元(往返成都的交通费、省外的食宿费,按照甲方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以普通员工报销标准进行实报实销)”改为“最高限价:480000.00元(包干价,含差旅等费用)”。
二、比选文件第三章5.2评分细则2法律服务团队实力中“注:同一业绩均满足以上要求的,按单项最高值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若合计分超过6分按6分计。”变更为“注:同一业绩均满足第2、3点要求的,按单项最高值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若合计分超过6分按6分计。”
三、比选文件第四章第五条(一)业务收费中:“本合同总金额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咨询费、服务费、劳务费、人工费、复印费、文件制作费、通讯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因开展法律尽调专项工作产生的省外往返成都的交通费、食宿费,按照甲方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以普通员工报销标准进行实报实销。”变更为“本合同总金额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差旅费、咨询费、服务费、劳务费、人工费、复印费、文件制作费、通讯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同时,第五章比选申请函中(第29页)关于合同总金额的涵盖范围表述做相同变更。
四、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函中“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款总价……每年度含税价款大写(人民币)……”变更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款总价……含税价款大写(人民币)……”。
五、比选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