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保险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复询人:
现对四川泸州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保险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做如下澄清:
1、财产一切险,理赔标准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CNY1000.00或损失金额的10.00%,两者以高者为准。
2、机器设备损坏险,理赔标准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CNY1000.00或损失金额的10.00%,两者以高者为准。
3、询价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改动适用于询价文件第五章“复询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报价单”处,相应表格调整如下:
报价单位: 复询有效期:90天
险种名称 |
单价(元) |
理赔标准 |
财产一切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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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事故绝对免赔CNY1000.00或损失金额的10.00%,两者以高者为准 |
机器设备损坏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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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事故绝对免赔CNY1000.00或损失金额的10.00%,两者以高者为准 |
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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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赔偿责任1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险限额5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为50万元。 |
报价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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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合计报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 %。若各复询人税率不一致的,将统一换算成不含税价后进行评审。 |
四川泸州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