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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1 11:02:55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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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8]563号文核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9]825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部补助资金、省专项资金、市筹集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乐山市犍为县、宜宾市叙州区、屏山县。

建设规模: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为岷江干流龙溪口枢纽至屏山岷江大桥段全长47km,按照内河Ⅲ-3)级航道建设,航道尺度2.4×60×500m(水深×直线段航宽×弯曲半径),按照一类航标配布,主要包括航道整治工程和支持保障系统工程。项目概算9.3亿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48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试运行期12个月)。暂定于2020915日开工。

招标范围: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岷江干流龙溪口枢纽至屏山岷江大桥段全长47km的滩险整治工程(含干龙子、龙溪口、老君碛、白甲滩、横梁子、新开河、背时滩、令牌石、大浩口(含南瓜滩)、斑竹林、霸王滩、渣口石和岗子坪等)、助导航标志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以及全线47km的信息化系统、航行水尺、维护设备等配套工程和霸王滩滩群航道整治物理模型试验研究,满足以上全部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维护,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的所有工作。

3. 投标人的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资质,具体资质等级要求如下:

3.2.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如下:

施工资质: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3.3.1设计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业绩:近5年(20151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类似项目指Ⅲ级及以上等级的内河航道整治(改造)工程,承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该项目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批复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3.2施工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业绩:近5年(20151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工作。(类似项目指Ⅲ级及以上等级的内河航道整治(改造)工程,承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该项目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连续三年年度均无亏损,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当前资产未处于重组、被接管和冻结状态。(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3.5.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 44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文件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有被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截图。)

3.5.2未处于投标禁入期且在交通运输部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未获得水运建设C级(不含)以下。

注:3.5.13.5.2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装入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

3.6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

3.6.1项目经理: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S(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中标后至交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6.2设计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201511日以来)年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6.3施工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S(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单位人员,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人员;以上人员附注册证书(如有)、身份证、职称证和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承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该项目设计批复时间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4其他人员配备要求:在人员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7.2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3.7.3 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至少须明确以下内容: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的组成(牵头人名称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的法定代表人。

3.7.4 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满足本条资格条件中的相应要求。

3.7.5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731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0 9 291030 (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211号一幢11

邮编:614000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833-2459551                

电子邮件:64317236@qq.com

 

                                                20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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