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口航电枢纽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补遗通知(2)
各复询人:
(1)原询价文件中第三章评选基准价计算方法更正为:采用所有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C。
(2)原询价文件中第三章复询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公式更正为:
评标价Ci 分值40分。
Ci=C,得40分;
Ci>C,在40分基础上,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不足1%按1%计)扣1分,扣完为止;
Ci<C,在40分基础上,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不足1%按1%计)扣1分,扣完为止。
询价人:四川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