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02 )
各投标单位:
现对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规划项目咨询服务 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
1、投标保证金为转账形式的: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招标人的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欧城支行
银行账号: 22872901040009635
联系电话: 028-82572153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现调整为:
1、投标保证金为转账形式的: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招标人的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欧城支行
银行账号: 22872901040009635
联系电话: 028-82572153
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