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舟丽港酒店2020-2021年度保险服务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编号:001)
各复询单位:
现对嘉舟丽港酒店2020-2021年度保险服务询价采购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一、原询价文件“3.复询人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保险业务。”现调整为“3.复询人资格要求(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或经省级分公司唯一授权的分子公司或机构;(2)如复询人为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分子公司或机构,则须经省级分公司出具唯一书面授权。”
二、复询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现调整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