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机构选聘比选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比选申请人:
现对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机构选聘比选文件内容进行以下澄清:
1.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委托单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明确方式可以提供证明文件,也可以进行单独说明。
除上述事项的澄清外,其余要求与原比选文件保持一致。
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