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及鹤山溪谷项目
税筹方案编制比选公告(第二次)
1.比选条件
1.1本项目为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及鹤山溪谷项目税筹方案编制,采购工作已由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审核通过,项目业主为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是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及鹤山溪谷项目税筹方案编制,方案需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现状的基础上,有效盘点项目,深入研究项目基本思路、分析税收政策、控制项目成本、拟定多个税筹方案,并为滨水生态农业提供税务咨询服务,服务期间为甲方财税做出规划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2.2比选范围: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及鹤山溪谷项目税筹方案编制,详见合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为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税务咨询服务,服务期三年。编制鹤山溪谷项目税筹方案,并提交经比选人验收合格的税筹方案,方案编制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续服务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为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提供常年税务咨询服务或税收清算服务或地产开发项目土增税清算服务等业绩。
3.3人员要求:具有税务师执业资格证,执业时间10年以上(含10年),2019年至今至少在2个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至少包含1名从业3年以上(含3年)的税务师证。配置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鹤山镇河滨南路26号2栋1单元4层5号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价格:免费领取。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正副本各壹份和电子文档一份(U盘,提供比选申请文件盖章扫描件)。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20日 9 :00(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00号复地金融岛A3栋2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申请人签到先后顺序开标和评审。
5.4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00号复地金融岛A3栋22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滨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梁江村
邮 编: 611630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8980503783
2022年 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