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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公兴绿色建材厂预拌混凝土项目土建施工工程结算审计中介选聘(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14:15:47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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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量化版)

比选公告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双流区公兴绿色建材厂预拌混凝土项目土建施工工程结算审计中介选聘(第二次)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区公兴绿色建材厂预拌混凝土项目土建施工工程结算审计中介选聘(第二次),比选人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项目概况”。

2.2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区公兴绿色建材厂预拌混凝土项目土建施工工程结算审计中介选聘(第二次)。

2.3比选范围:对双流区公兴绿色建材厂预拌混凝土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开展结算审计。

2.4时间安排:自正式接收完整结算资料后30日内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初稿,初稿出具后60日内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2.5比选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对比立项批复总投资,检查是否超概或存在超概可能;有关参建单位选取是否符合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审核施工合同、协议文件是否正确履行;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审核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审核定额套用、清单计价是否正确;审核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正确;审核甲供设备及材料、施工用水电费结算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经济签证单、技术核定单、材料或设备认质认价记录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隐蔽工程是否有影像记录证明,竣工图是否准确完整;工程延期的责任是否已划分清楚;审核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奖罚的落实情况等。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7)本单位近三年(202010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因自身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8)近三年(202010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工程结算审计(核)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9)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10)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11)处于投标禁入期;

1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有其他违规行为。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010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审计(核)报告或咨询报告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及以上企业委托开展的审计费用在20万元以上房建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核)或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审计(核)报告或咨询报告封面及其签字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

3.3项目负责人:1名,须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从事造价审核工作年限应不低于10年(含10年),近三年(202010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审计(核)报告或咨询报告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审计(核)报告或咨询报告封面及其签字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比选申请人递交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明确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并应提供由比选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4业务骨干:1名,从事造价审核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含5年),且至少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审核资格以上的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工程师,并应提供由比选申请人为业务骨干在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5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要求:项目其他人员至少2名,从事造价审核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2年)且应提供由比选申请人为其他人员在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项目实施审计期间严禁擅自变更审计组人员。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1120日至202311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3003室)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价格:免费领取。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11280930(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30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申请人签到先后顺序开标和评审。

6.评审地点

6.1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30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3003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2572552  邮箱:wanglian02@spsigroup.com.cn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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