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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调查中介选聘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7:27:4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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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调查中介选聘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调查中介选聘,比选人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被调查单位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被调查单位概况:详见“第五章项目概况”。

2.2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调查中介选聘。

2.3比选范围:202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调查。

2.4时间安排:各标段拟于20245月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通知为准)现场调查工作,进场后50日内结束各标段现场调查工作,结束现场调查工作前需收回经被调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所有取证单,并形成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交予比选人,其中30日出具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出具后30日出具正式报告。其中Ⅰ标段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不低于25日,II标段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35日。

2.5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划分为2个标段,比选申请人可对2个标段分别进行比选申请,但应分别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允许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若同一比选申请人同时在2个标段综合评分均为第一名,则由评审委员会自动选取其申请报价金额最高的标段作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其他标段排名在后的比选申请人排名依次提前一位。

2.6比选内容:

1.被调查单位和主要领导人员是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和落实,是否对审计整改进行任务分解,是否明确整改牵头部门,并对整改负总责,对财务和业务问题进行区分,整改部门是否将责任明确到人;

2.被调查单位是否对照审计报告,逐项盘点、逐一排查,问题整改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针对审计问题、建议,是否明确哪些已整改,采取的整改措施;哪些正在整改,已经采取的措施和进度,下一步措施和完成期限;哪些尚未整改,并深入分析尚未整改的原因,提出后续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阶段性目标;

3.调查采取穿行测试等多种方式,确保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4.调查整改是否彻底,对问题整改是否到人,是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是否让责任人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职责义务,促其更好履职尽责;

5.被调查单位在问题整改完成后是否针对性的查找机制制度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制度措施等方面,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和工作方法,从根本上杜绝问题产生等。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近三年(2021至比选截止日期)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6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9)近三年(2021至比选截止日期)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为其提供审计或咨询服务;

10)处于投标禁入期;

1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至比选截止之日)完成过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审计或咨询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委托开展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咨询)或经营管理审计(咨询)或绩效(专项)审计(咨询)或效益审计(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审计(咨询)报告封面及其签字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下同)。

3.3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调查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CPA)执业证书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且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近三年2021年至比选截止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审计(咨询)报告时间为准,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4业务骨干: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业务骨干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含5年),应具有注册会计师(CPA)或注册税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具有上述5项资格/职称中的任一项均满足条件,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5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调查组其他人员应不少于3人。

2)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2年)。

3.6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提供最近6个月(2023.9-2024.22023.10-2024.3,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7项目所有人员在实施调查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415日至20244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3003)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价格:免费领取。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425930(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地点

6.1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8-82572552

邮箱:luoxinyue@spsigroup.com.cn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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