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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1 09:02:05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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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广西钦州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

CGXNY--202301

招标人

广西自贸区川桂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

广西钦州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1

开标时间

20230707930

开标地点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西大街276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071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713

预中标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

490000.00

服务期限

自双方《法律服务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

510000.00

服务期限

自双方《法律服务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

500000.00

服务期限

中标之日起至项目技术工艺包合同签订完成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公示媒介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gxjb.com.cn)、四川港投集团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发布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受理部门

广西自贸区川桂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招标人名称:广西自贸区川桂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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